近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临沂一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临沂华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临沂盛唐物流的破产重整申请,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3日分别作出(2020)鲁1327破1-1、2-1、3-1、4-1分别裁定受理临沂盛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盛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临沂盛唐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临沂轩业建材有限公司(分别简称“盛唐物流”“盛唐路桥”“盛唐混凝土”“轩业建材”)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年9月29日,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盛唐物流、盛唐路桥、盛唐混凝土和轩业建材实质合并重整。
现上述四公司的资产盘点评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保障重整成功,快速推进重整程序,最大限度的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兼顾债务人的真实的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重整投资人原则,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进行第一轮投资人公开招募。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22.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33.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的现在的状况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5.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确保重整成功,本管理人按照“分版块公开招募,分版块公开评选”方式进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66.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降低重整失败风险保障重整成功,本管理人按照债务人各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同及资产分布,将债务人企业区分为“物流”、“工程”、“混凝土”和“建材”四个版块进行分别招募。各版块的基本信息如下:
临沂盛唐物流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登记机关为临沂临港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地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朋石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R,法定代表人:唐志敏,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盛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设立,注册资本3600万元,登记机关为临沂临港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地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壮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F,法定代表人:唐志敏,经营范围:路桥工程施工;水泥制管生产、销售;土地整理开发;园林绿化;建材(危险化学品除外)购销;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沂盛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设立,注册资本1900万元,登记机关为临沂临港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地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陈家老窝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7T,法定代表人:唐志敏,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沂轩业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1日设立,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登记机关为临沂临港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地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埃沟一村(锦绣一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1,法定代表人:唐金峰,经营范围:建材销售,矿渣微粉加工、销售;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上述经营项目中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流”版块的全部资产经山东天元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评估,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在建工程主要为框架结构10号-17号厂房、框架结构商务写字楼、框架结构办公楼及钢结构加油站棚,主体均已完成;无形资产是土地使用权,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为工业出让用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土地证号临港国用(2014)第0009号,面积为28793.00平方米,土地证号临港国用(2014)第0010号,面积为40977.00平方米,土地证号临港国用(2014)第0011号,面积为49870.00平方米,三宗土地均取得于2014年2月29日。于评估基准日上述委估资产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7854.94万元,其中其中固定资产为5152.26万元,在建工程为8462.92万元,无形资产为4239.76万元。
“工程”版块的全部资产经山东天元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评估,其中流动资产为存货-库存商品,为钢筋混凝土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复合板房、仓库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包括花砖地面、排水管、院墙、绿化树木等;机器设备主要有箱式变压器、水泵、叉车等;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空调、电脑、打印机及办公家具等。土地使用权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盛唐路桥厂区南邻,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50.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7.78万元,固定资产为96.68万元,无形资产为16.18万元。
“混凝土”版块的全部资产经山东天元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评估,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钢结构料仓、砌体复合板北办公室、砌体复合板南综合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包括混凝土地面、水渠、院墙、废料池、绿化树木等;机器设备主要有水泥混凝土搅拌站、箱式变电站、料仓等;车辆为鲁L07006宝马X1,购置于2011年6月15日;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空调、电脑及办公家具等。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644.01万元。
“建材”版块的全部资产经山东天元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评估,其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砖木结构办公室、砌体钢架岩棉顶西材料库、钢结构袋装车间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包括水泥地面、排水管、院墙、砼路面、绿化树木等;机器设备主要有原料仓、熟料提升机、管磨机、水泥仓等;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空调、台式机及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为注册商标鲁环水泥及水泥指标费。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476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3991.61万元,无形资产为771.16万元。
1.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需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的负债情况、资产现状、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或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除管理人故意虚假陈述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外,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参与“物流”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10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参与“工程”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参与“混凝土”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参与“建材”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按期签订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意向投资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的,且意向投资人决定继续参与下步的重整计划,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缺额部分须一次性补足。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在确定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参与“物流”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参与“工程”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参与“混凝土”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12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人参与“建材”版块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500万元(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如被确定之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债务人《重整计划(草案)》获莒南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债务人《重整计划(草案)》获莒南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款。
管理人自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与其签订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如债务人《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莒南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莒南县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如需尽调,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1年2月22日15点前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1年3月8日15点前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汇款时应备注清楚资金用途,并及时与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272.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密封提交书面的《重整投资文件》一式六份,并注明所参加重整投资的项目版块。
283.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94.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
在重整投资文件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应向意向投资人出具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应加盖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重整投资文件应按本招募说明书的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1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2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 2017-2020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重整投资方案作为重整投资文件的核心材料,评审中管理人及评审人员将围绕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进行评选。为顺利推进各项目版块的重整,确保重整计划能够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及职工等各方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意向投资人应主要围绕偿债计划和经营计划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及经营方案。其中偿债方案在评审中占比70分,经营方案在评审中占比30分。具体明细如下:
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偿债金额仅指提供给盛唐项目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的资金,不包括重整过程中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和变更、资产权属变更、债务豁免等产生的应由三公司或重整投资人承担的税费及经营成本等。
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偿债金额不得低于各项目版块的基础价,其中物流版块项目基础价为178,550,000.00元;工程版块项目基础价为2,000,000.00元;混凝土版块项目基础价为10,000,000.00元;建材版块项目基础价为60,000,000.00元。意向投资人报价达到上述基础价的,计30分;物流版块和建材版块整体溢价金额每增加100万元,分值增加0.5分;工程版块和混凝土版块整体溢价金额每增加50万元,分值增加0.5分,不封顶。
付清全款时间为一年的计10分,每延迟一年扣减2分。付款分期次数结合每期付款时间和每期付款金额评分1-2分,具体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意向投资人需提供书面资料证明其履约能力。意向投资人提供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偿债资金支付,或直接将偿债资金全额汇入管理人账户的,评10分;意向投资人提供足额物保的,评8分;意向投资人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流水等)证明其最近三个月自有资金在偿债金额以上的,评6分。其他情况评分3-5分,具体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意向投资人应当就债务人治理结构完善、产能提升、业务开拓、市场维护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评分0-10分,具体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意向投资人应当制作职工安置方案(包括职工离职安排、社会保险补缴方案、职工培训及福利、职工薪酬待遇等)。评分0-10分,具体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意向投资人可以编制其他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减排提升改造、资源整合方案、利税创收计划、产能升级方案等。评分0-10分,具体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⑤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四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评审以保持债务人存续和发展、实现整体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权益为目标;
3.如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报名参加某版块重整的,且其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则确认其为重整投资人;如有两个意向投资人报名参加项目某版块重整的,且均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评审得分最高者入围;三个或三个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参加项目某版块重整的,管理人将组织公开竞价磋商,以竞价磋商最终评审分值最高者入围。
竞价磋商机制及评选标准由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完善制定并提前告知参与竞价磋商的各意向投资人。
4.如评审总分最高者,违反本公告内容无法中标,或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则评审总分次之者自动中标。
本次评审设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重整投资文件进行评定。评审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具体人选由莒南县人民法院选定。
在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意向投资人制作的重整投资方案将决定其评审分值。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委员可以进行讨论,但应独立评定每项分值。按各评审委员给出的分数相加,总分最高者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1.全部重整投资文件于2021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封,重整投资文件一份交莒南县人民法院留存,五份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过程中,对重整投资文件中需意向投资人确认的事项,评审委员会可向意向投资人代表询问,由意向投资人代表做出答复;
4.评审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场宣读评审结果,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送达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
申明: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来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沂水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9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山东恒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临沂华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毅化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月28日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因华毅化工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无法联系导致管理人无法接管华毅化工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以及华毅化工营业执照正副本,现管理人特此声明华毅化工上述所有印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均作废。声明人:临沂华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1年2月8日
1单位关闭或倒闭的,除了应当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如下:工作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补偿1个月工资。
2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的不需要再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